使用class是为了为了可以重复使用。
如果是<div class="sty1 sty2"></div>这样,不如将sty1 sty2合并为sty就行,还分开干嘛?不要跟我说,sty1是公用样式,sty2是私有样式,这样的话sty2就和id没什么两样!
很多时候某个元素需要一些特殊的样式,就要用到id,为js做“钩子”也要用到id,为了让网页更模块化,也需要用id。
引用:
class对于构建良好的网页结构远不如id有效。id的强制唯一性使得我们可以很容易通过id检索到我们需要的任意模块,而class则没有这个优势。虽然我们可以为模块定义唯一的class名,但前提是——只有制作者本人可以动网页样式。否则换一个稍微懒一些伙计,看到样式相同便直接把前面的class拿来套用,其结果就是我们发现网页里有十几个模块都叫做“gonggao”或者“xinwen”,以至于为了区分还不得不加上大量的html注释,这样的结果显然并不是我们想要的。再者就是前面提到的,通过通用class所节省下来的代码,又不得不在每个单独定义的class中挥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