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一个队列下载程序”,不知道这些异步操作有什么共同点。
如果每个异步操作需要不同的proxy去操作,之间没有相关性,那么“有6个子模块 每个模块有4~6条的异步操作”应该算是个“复杂”的应用了吧
如果异步操作有相关性,比如,添加、编辑、删除记录,那么就写一个RecordProxy,而它有add(),edit(),remove()等公开方法,而不是AddRecordProxy、EditRecordProxy、RemoveRecordProxy。
不知道楼主是不是这个意思

。
另外,从command角度讲,command用于改变Application这个层次上的逻辑,是不是不必要关心细节的异步操作?而Mediator也可以直接获取Proxy实例进行操作,然后接受Proxy的notifcation进行相应。不过这样会增加耦合性,得把握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