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讨论] 到底什么是web标准?

引用:
原帖由 zyjian00 于 2007-5-15 11:10 发表
我去过一接公司面试。他们说WEB标准不实用!!
我郁闷了好久
说明这个公司也不会做出什么实用的东西来。
bbon.cn sunbbon.cn

TOP

引用:
[move]

不要赶新潮流,新技术是永远都学不完的,你精通一们技术后再去考虑别的

[/move]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TOP

复制内容到剪贴板
代码:
[fly][color=blue]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color][/fly]
[qq]136225911[/qq]

TOP

引用:
原帖由 jdjia 于 2007-8-28 21:08 发表
我对这些概念性的东西从来没有细读过,我只关心实际中的应用,以下是我的一些感觉。

1、测试:我们为了标准,会花很多的心思去用到浏览器兼容上,我也承认,这些兼容的问题我们也都同样可以避开,但是,为此我们花费了多少的时间,动用了多少台电脑和安了多少个浏览器来测试。向前和向后的用户有多少也许只有20%,可以我在他们身上花了80%的时间。

2、浏览器:我们有了统一的标准,可是浏览器确没有统一的标准,一行CSS写出来,鬼知道在哪里会有问题!我们这么努力地花费那么多时间在这个上边,真的为我们用户吗?真的对SEO友好吗?真的用好的用户体验吗?真的能节省一些代码吗?真的能减少维护的成本吗?

3、布局:自动适应和表单的布局应该是比较麻烦的了,如果不用表格,你得多少多少代码?那些表单元素再不能浏览器中的表现都不一样,你怎么去控制,最后的扩展的维护有多难。

4、维护:本为是为了让维护更简单,但一个经常改动的大站,很多的页面,CSS是一个人写的,这个人走了,谁能理解他当时设计的思想。改了这一行,都会对哪里有影响?

5、合作:网站是你一个人在作吗?如果不是,那么怎么合作,现在的程序员他要去读完你的CSS吗?能像你一样理解语义吗?
恩,我的心声。每条都是。
前阵刚离职,我想我写的那些css,他们会很伤脑筋,因为不是一个人。就算我自己写的,隔一阵再看的话也得凭注释看一阵,何况别人了。

[ 本帖最后由 dsqwei1 于 2007-9-2 21:53 编辑 ]
"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

TOP

引用:
原帖由 wondgergis 于 2007-8-27 04:30 发表

实际上是这样,但是关于web标准不可否认地掺杂了一些商业竞争,虽然相对与IE我更喜欢FF,但是不可否认地IE也有很多FF和Opera都没有的优秀东西,所以IE也不该被一棍子打死~!正如你所说“标准是为了设计者和用 ...
M$的工业标准不是一般平台能跟的上的,制定标准前提就应该是平台的无关性,如果W3C定出来的标准只能在M$的系统下实现,那还要W3C来干嘛,这样制定出来的标准你觉得有意义吗???在中国这样一个从来没重视过计算机操作系统教育的国家来说,Windows占了绝对的优势,不关心其他的Linux,Unix,Solaris,Mac,FreeBSD等系统不会对一个网站有什么大的影响,但是W3C是国际标准,不是专门为中国制定的!

PS: 我是开源的忠实Fans
wengee.cn

TOP

我觉得web标准有时是和用户体验有冲突的

TOP

引用:
原帖由 dsqwei1 于 2007-9-2 21:51 发表


恩,我的心声。每条都是。
前阵刚离职,我想我写的那些css,他们会很伤脑筋,因为不是一个人。就算我自己写的,隔一阵再看的话也得凭注释看一阵,何况别人了。
我还以为高手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天意

TOP

我的观点:多学习,多总结,不要过早的对某一物“下定论”,这样反而会禁锢了自己的思想。
何为web标准?为什么会有了这个词?
对于我们从事的行业,在解决了基本的吃饭问题后是不是要学着站在一个更高的高度看待web标准?
我们要有意识到自己也是这个行业的一份子,能在web发展的历史里做更多有意义的事情?
我们对web标准理解到什么程度,也反映出我们的社会意识形态到了什么样的程度,一切源于对发展的追求,对资源的节流,甚至对整个人类和生灵的大公之心。
心怀众生,热爱自己的事业!
永明则名

TOP

那里有下载教程的好地方,请大家推荐一下

TOP

关于CSS HACK

如何用CSS HACK使IE6.0与IE7.0兼容
使页面 在这两个浏览器里都显示正常
我该如何去改
这些代码

TOP

建议先把DIV&CSS学好了,后面的内容你自然会接触到。
这年头缺少的不是能力、脑袋或者智慧,而是坚持。

学习并坚持!
www.alimanman.com

TOP

引用:
原帖由 dsqwei1 于 2007-9-2 21:51 发表


恩,我的心声。每条都是。
前阵刚离职,我想我写的那些css,他们会很伤脑筋,因为不是一个人。就算我自己写的,隔一阵再看的话也得凭注释看一阵,何况别人了。
同感,我也是这样的。
对于WEB标准的困惑,一直存在,也一直坚持,相信有一天会拨云见日。

TOP

引用:
原帖由 alimanman 于 2007-12-11 09:30 发表
建议先把DIV&CSS学好了...
自己被误导也就算了,不要再误人子弟了
迷你同学录,欢迎试用
Canon S5

TOP

Web 标准使您能通过最少的工作,生成可被最广大受众访问的 Web 站点。Web 标准的承诺是:只需设计页面一次,即可让该页以完全相同的方式在任何现代的浏览器中显示和工作。例如,在按照标准生成以后,旨在在 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中以某种方式显示的页可在其他浏览器(如,Mozilla Firefox、Netscape Navigator、Opera、Camino 和 Safari)中以相同的方式显示,而无需完成任何额外的工作。

Web 标准的一个额外好处是 — 使 Web 站点更易于为残疾人士访问。这是一个范围广泛的受众群体,包括视力衰退的中年人士,刚刚在滑雪时跌断胳膊的人士,以及完全失明的人士等。使用标准可避免无意中阻止那些具有暂时性或永久性身体残疾的人士访问 Web 页。

HTML 在正式的场合已经过时了。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 (W3C) 于 2000 年 6 月 26 日发布了 XHTML 的第一个版本作为推荐标准。XHTML 标准的目标是取代 HTML。按照 W3C 的说法,“XHTML 是 HTML 的继承者”(http://www.w3.org/MarkUp/)。

XHTML 标准的制定者具有两大目标:

在文档结构和表示形式之间创建更明显的分离。
将 HTML 重新表示为 XML 的应用程序。
为了实现第一个目标,W3C 一直在坚定地从 HTML 中删除纯粹描述性的元素和属性(他们是从 HTML 4.0 开始这一过程的)。例如,XHTML 1.0 Strict 不包含诸如 <font> 标记之类的元素或诸如 bgcolor 属性之类的属性,因为这些元素和属性完全用于描述文档的外观,它们与文档的结构没有任何关系。

W3C 一直在努力使 Web 站点设计人员和开发人员摒弃特定标记应当具有特定外观这一观念。例如,您可能会认为 <h1> 标记(标题标记)的用途是在页中呈现大的加粗文本。这实际上是错的。<h1> 标记用来在文档中标记标题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如何呈现标题标记由浏览器确定。视力衰退的人士使用的屏幕阅读器可能利用抑扬顿挫的声音来大声朗读标题标记的内容。不支持多个字体大小的 PDA 可能用闪烁文本呈现标题标记的内容。

您不应当试图使用诸如 <h1> 标记之类的页元素来控制 Web 页的外观。相反,您应当通过使用层叠样式表来指示 Web 页的外观。而且,您所使用的层叠样式表应当是外部 层叠样式表。请使用标记和属性来标记文档的结构,而使用样式表来控制文档的表示形式。

XHTML 的第二个目标是迫使 HTML 开发人员遵守更为严格的 XML 规则。按照 W3C 的说法,“XHTML 1.0 是 HTML 4.01 的作为 XML 1.0 应用程序的修订”(http://www.w3.org/MarkUp/)。换句话说,使用 XHTML 生成 Web 页时,实际上是在创建 XML 文档。

XML 文档具有比 HTML 文档更严格的语法。例如,XML 区分大小写,所有 XML 属性都必须放在引号内,而且 XML 标记不能重叠。强迫 Web 站点开发人员和设计人员遵守有更高要求的语言规则有很多好处。

好处之一,用 XHTML 标记编写的页具有更高的跨浏览器、跨设备和跨操作系统兼容性。如果在浏览器中打开传统的 HTML 页,浏览器将千方百计地呈现该页。浏览器将试图呈现该页,即使您的 HTML 一团糟。例如,Internet Explorer(以及 Firefox 和 Opera)能够很好地显示下面的 HTML 页。

<i><B>this is bold and italic</I> and this is bold </body></HTML>Internet Explorer 会恰当地显示该页 — 即使该页缺少 <html> 和 <body> 开始标记,<b> 标记不具有匹配的结束标记,并且开始和结束 <i> 标记的大小写不一致。所有主要的浏览器都能适应几乎任何 HTML 标记“混合物”,并且不顾一切地呈现一些内容。

浏览器的这种适应行为是危险的,因为不同的浏览器(或相同浏览器的将来版本,或在不同操作系统上运行的相同浏览器)可能以不同方式呈现错乱的 HTML。实际上,对于最新版本的 Internet Explorer、Mozilla Firefox 和 Opera 而言,它们呈现无效 HTML 的方式惊人地一致。但是,一旦开始违反游戏规则,就不会得到任何保证。

然而,如果用 XHTML 的更严格的规则编写 Web 页,那么 Web 页就更有可能以一致的方式与当前浏览器协作,并且它们将继续与当前浏览器的未来新版本协作。对于任何公司而言,几乎都不具备针对每个浏览器、在每个操作系统和每个设备上测试其 Web 站点的资源。如果按照 Web 标准编写页面,那么就不必具有这样的资源。

XHTML 标准的版本

有三个版本的 XHTML 1.0,它们分别对应三个版本的 HTML 4.01:

XHTML 1.0 Transitional
XHTML 1.0 Strict
XHTML 1.0 Frameset
XHTML 1.0 Transitional 包含 HTML 4.01 Transitional 中的全部标记和属性。引入 XHTML 1.0 Transitional 标准的目的是,使现有 HTML 设计人员和开发人员无需经历太多的痛苦就能迁移到 XHTML。

XHTML 1.0 Strict 与 XHTML 1.0 Transitional 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在文档结构和表示形式之间实施了一种更为明显的分离。与 XHTML 1.0 Transitional 不同,XHTML 1.0 Strict 强迫您使用层叠样式表来控制页的外观。

XHTML 1.0 Frameset 文档意在成为使用 <frameset> 标记将浏览器划分为多个框架的文档(XHTML 1.0 Transitional 和 Strict 页不能包含 <frameset> 标记)。

W3C 还发布了 XHTML 1.1 以作为推荐标准(2001 年 5 月 31 日)。XHTML 1.1 非常类似于 XHTML 1.0 Strict。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可以用附加模块扩展 XHTML 1.1 以便支持新元素。例如,可以生成特定的 XHTML 1.1 页,该页还包含 MathML(数学标记语言)、SVG(可伸缩向量语言)或创建的自定义模块中的元素。

最后,W3C 正在制订 XHTML 2.0 推荐标准。因为 XHTML 2.0 仍然处于起草阶段,并且当前没有 Web 浏览器支持该标准,所以我们不在本文讨论它。

创建 XHTML 页

与 HTML 页不同,XHTML 页必须是标准格式且有效的 XML 文档。XHTML 1.0 推荐标准的第 4 部分对 HTML 和 XHTML 之间的区别进行了总结。这里给出生成有效 XHTML 页的最重要需求的列表:

页必须包含有效的 XHTML DOCTYPE。
有效的 XHTML 页必须在其任何内容之前包含一个 XHTML DOCTYPE。当在 Visual Studio .NET 2005 或 Microsoft Visual Web Developer 中创建新的 ASP.NET 页时,该页中将自动包含 XHTML 1.0 Transitional 的正确的 DOCTYPE。下面列出四个标准的 XHTML DOCTYPE:

XHTML 1.0 Transitional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Transitional//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transitional.dtd">XHTML 1.0 Strict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Strict//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strict.dtd">XHTML 1.0 Frameset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Frameset//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frameset.dtd">XHTML 1.1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1//EN" "http://www.w3.org/TR/xhtml11/DTD/xhtml11.dtd">向页中添加 DOCTYPE 会影响该页在浏览器中的呈现方式。请参阅以下标题为“XHTML 和 DOCTYPE 切换”的一节。

根元素必须引用 XHTML 命名空间。
XHTML 页的开始 <html> 标记必须指定默认命名空间 http://www.w3.org/1999/xhtml。以下是 XHTML 1.0 Transitional 页的有效开始 <html> 标记的示例:

<html  xml:lang="en" lang="en">所有元素和属性名都必须小写。
XML 区分大小写。因此,在 <p> 标记和 <P> 标记之间存在差异。只有前者是有效的 XHTML 段落标记。

属性值必须始终放在引号内。
确保始终将属性值放在双引号或单引号中。例如,以下是无效的 XHTML。

<a href=SomePage.aspx>Next</a>在该示例中,href 属性缺少引号。以下代码是有效的 XHTML。

<a href="SomePage.aspx" mce_href="SomePage.aspx">Next</a>您可以通过选择菜单选项 Tools、Options、Format,将 Visual Studio .NET 2005 和 Visual Web Developer 配置为自动将属性值放在引号内。

所有具有开始标记的非空元素都必须具有匹配的结束标记。
如果具有开始 <p> 标记,则必须包含结束 </p> 标记来标记段落的结束。对于根本不包含任何内容的标记,例如 <br> 标记,可同时提供开始和结束标记 <br></br>,也可以使用空元素简写



为使 XHTML 页与现有的 HTML 浏览器向后兼容,需要小心处理打开和关闭标记的方式。例如,现有 HTML 浏览器倾向于将开始和结束 <br> </br> 标记错误地解释为两个 <br> 元素。因此,您应当使用空元素简写</br>。

此外,除非您小心地在结束斜杠之前添加一个空格,否则现有 HTML 浏览器在处理空元素简写时会出现问题。因此,应当使用 <BR< b>[space] />(而不是)向页中添加 <br> 元素。

不得存在重叠标记。
可以使标记嵌套,但是不允许使标记重叠。例如,以下 XHTML 是有效的。

<b><i>This is bold and italic</i></b>但是,以下 XHTML 是无效的。

<i><b>This is bold and italic</i></b>不得存在属性最简化。
所有属性都必须具有值,即使该值看起来有一点儿奇怪。例如,标记<input type=”checkbox” checked />是无效的 XHTML,因为 checked 属性不具有值。该标记应当写成<input type=”checkbox” checked=”checked” />。

必须使用 id 属性而不是 name 属性。
在 HTML 中,可以使用 name 属性来标识 <a>、<applet>、<form>、<frame>、<iframe>、<img> 和 <map> 元素。尽管可以使用 name 属性生成 XHTML 1.0 Transitional 页,但在 XHTML 1.0 Strict 和 XHTML 1.1 标准中已经将 name 属性删除。您应当改而使用 id 属性来标识这些元素。

必须将 <script> 和 <style> 元素的内容包装到 CDATA 节中。
如果在脚本或样式表中使用特殊字符(例如 < 或 &)或实体引用(例如 < 或 &),则需要将脚本或样式表的内容标记为 CDATA(字符数据)节,如下所示。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CDATA[ function isLess(a, b) {     if (a < b) return true; } ]]> </script>使用 CDATA 节并非对所有浏览器都有效。例如,Internet Explorer 会将 <script> 标记中的 CDATA 节视为语法错误。可以通过添加 JavaScript 注释避免该问题,如下所示。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 <![CDATA[ */ function isLess(a, b) {     if (a < b) return true; } /* ]]> */ </script>JavaScript 使用 /* 和 */ 来标志注释的开始和结束。因此,CDATA 节对 JavaScript 隐藏,但不对分析该页的浏览器隐藏。总之,较好的做法是将样式规则和脚本放在外部文件中,而从 XHTML 页中引用这些文件。通过使用外部样式表和脚本,能够避免上述所有问题。

XHTML 和 DOCTYPE 切换

为 Web页指定 DOCTYPE 会影响浏览器呈现页的方式。Internet Explorer、Mozilla Firefox 和 Opera 全都支持一种名为“DOCTYPE 切换”(也叫“DOCTYPE 嗅探”)的功能。

引入 DOCTYPE 切换的目的是使浏览器能够正确地呈现符合标准的 Web 站点以及旧式 Web 站点。大多数 Web 站点被开发为呈现 HTML 页而不是 XHTML 页。浏览器通过判断是否存在 DOCTYPE 来确定何时应该使用标准来呈现页。

Internet Explorer 6+ 支持两种呈现模式,分别叫做 Quirks 模式和 Standards 模式。当 Internet Explorer 呈现包含有效 XHTML(或 HTML 4.0)DOCTYPE 的页时,它会以 Standards 模式呈现该页;否则,它会以 Quirks模式呈现该页(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 CSS Enhancements in Internet Explorer 6)。

Opera 浏览器 (Opera 7+) 支持与 Internet Explorer 相同的两种呈现模式:Quirks 和 Standards(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 http://www.opera.com/docs/specs/doctype/)。

Mozilla Firefox 1+ 支持三种呈现模式:Quirks 模式、Almost Standards 模式和 Standards 模式。Firefox 的 Almost Standards 模式对应于 Internet Explorer 和 Opera 的 Standards 模式。当页包含有效的 XHTML 1.0 Transitional DOCTYPE(并且该页被分配为 text/html MIME 类型)时,Firefox 会以 Almost Standards 模式呈现该页。当页包含 XHTML 1.0 Strict 或 XHTML 1.1 DOCTYPE(或者该页被分配为 XML MIME 类型)时,该页将以 Standards 模式呈现(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 http://www.mozilla.org/docs/web-developer/quirks/doctypes.html)。

可以通过临时向页中添加以下客户端脚本(该脚本在最新版本的 Internet Explorer、Firefox 和 Opera 中有效)确定浏览器的当前呈现模式。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alert( document.compatMode ); </script>您需要关心浏览器的呈现模式,因为它会影响将层叠样式表应用于该页的方式。如果将现有 HTML 页转换为 XHTML 页,那么在浏览器中打开它们时,它们可能看起来非常不同。

例如,Internet Explorer 以不同方式计算页元素的大小,这取决于呈现模式(它使用不同的 CSS Box Model)。在 Quirks 模式下,元素的宽度是通过将元素的内容、内边距、边框和边距相加而计算得到的。在 Standards 模式下,元素的宽度是只考虑元素内容的宽度而计算得到的。
20字节太小气了吧

TOP

www.w3.org这个网站怎么是英文的,都听不懂啊!有没有中文网站啊!

TOP

20字节太小气了吧

TOP

对于刚接触的我来说 似乎还没有达到评价的程度,只知道 这是一种趋势 工具 就要学好 用好就好了!
一定要精彩!

TOP

看了这么多,我大概明白了。
按照我个人的偏好,网站做到IE跟FF兼容就可以了。
完全兼容好像不太可能。
但不能做到IE和FF兼容就显得太失败。

TOP

引用:
原帖由 jdjia 于 2007-8-28 21:08 发表
我对这些概念性的东西从来没有细读过,我只关心实际中的应用,以下是我的一些感觉。

1、测试:我们为了标准,会花很多的心思去用到浏览器兼容上,我也承认,这些兼容的问题我们也都同样可以避开,但是,为此我们花 ...
有同感,说2点:

1、IE的Box有什么不好?为什么W3C要用他们现在这个白痴模型?Width不包括 padding 和border,这是那个让开水烫过三遍的脑袋想出来设计?

 提示:您可以先修改部分代码再运行
多清晰的设计表现,你用变态的W3C盒模型来实现这个设计试试。

2、说下布局

 提示:您可以先修改部分代码再运行
这么个简单的设计,标准化居然需要一大堆晦涩的代码来实现,甚至还有一些专题的网站来提高N种方案来实现它,不知道用CSS来实现这个布局的全部特性后除了可以向些所谓的专业人士显摆一下以外,还有多少实际意义?

牢骚话:
我是搞代码的,PHP、ASP、Delphi、C都搞过应该还算有点深度的了,学这些我都没觉得啥困难,可是对CSS我缺始终甚为头疼。没有统一的文档,或者说有文档,但是错误百出(与实际相比)的文档。遍地的BUG和HACK,晦涩的代码,你需要随时准备面对意味的渲染结果,然后花费1天的时间查找原因的解决方法。

内容和表现分离,多么伟大的目标,内容在哪里,内容早已经不再HTML里了而是在数据里,现在还有什么有价值的内容没有使用数据库?HTML能担当起内容存储和整理的任务,MVC是干什么用的?

我很奇怪,对W3C的推崇怎么会发展成现在这个状态,我现在没时间,有时间我要去搞个antiW3C的网站,它大爷的。

有点偏激哈,下午做模板设计又遇到头疼的CSS意外了,发发牢骚,发完了还得接着去写我的模板,对标准化我总结性建议是:
忘掉标准化,这根本就是个和XX思想一样的帽子,CSS只是一个工具、Xhtml/html也是工具,了解工具,高效的充分的利用好工具,仅此而已。

这是我现在的努力方向,但是很难,中W3C的毒太深了,还是会不受控制用W3C标准来评价人和作品,这纯属没事找抽,以后要努力改正。

[ 本帖最后由 kometo 于 2008-6-7 00:47 编辑 ]
Anti W3C

TOP

复制内容到剪贴板
代码:
<table width=100%>
   <tr><td colspan="3" ></td></tr>
   <tr><td></td><td></td><td></td></tr>
   <tr><td colspan="3" ></td><tr>
</table>
可以这样实现,本来就没什么复杂,就是一些人需要什么自适应高度,反而把简单的东西复杂化了.
复制内容到剪贴板
代码:
<div class="cols3">
  <div class="span3">1</div>
  <div>2-1</div><div>2-2</div><div>2-3</div>
  <div class="span3">3</div>
</div>
cha.maeleon.com

TOP